李長鋒,男,1971年3月17日生,身份證號:412922197103174511,住方城縣古莊店鄉郭老莊村99號,聯系電話:15938896833
2019年6月13日上午6時許,村干部通知李長鋒到村部協商調解我和張繼安土地糾紛的事,正在調解中,張繼安操起凳子對李長鋒頭部猛砸,使其當場昏迷不醒,等醒來時已在方城縣人民醫院病床上,天旋地轉,頭暈惡心,不能動彈。主治醫生給李長鋒做CT檢查,CT檢查膠片上明顯C6棘突有明顯骨折,但病例和診斷證明故意隱瞞骨折事實,做出頸部軟組織挫傷的診斷。不知道是醫生和醫院收了張繼安多少好處費。使李長鋒的傷情鑒定由輕傷變成了輕微傷,使一起重傷害的刑事案件變成了治安案件,使得張繼安脫離了刑事制裁。
李長鋒對2019年6月13日當日的CT膠片多次去醫院討要,醫院以各種理由不給,后李長鋒分別到方城縣公安醫院,洛陽正骨醫院,北京大學國際醫院,鄭州大學附屬醫院都做出了骨折的診斷證明,唯有方城縣人民醫院說是頸部軟組織挫傷。使李長鋒的身體,精神,家庭遭受巨大打擊,李長鋒現在還不能下地干活,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規定,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并妥善保管住院志,醫囑單,檢查報告,手術及麻醉記錄,病理資料,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?;颊咭蟛殚?,復制前款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提供,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》第十天也對上述法律進行了詳細規定。李長鋒事后一個多月去方城縣人民醫院查看2019年6月13日的CT膠片,醫院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,2022年4月25日方城縣人民法院判方城縣人民醫院提供2019年6月13日CT膠片,醫院又以時間長為由拒絕提供,一個月后不提供,三個月后不提供,三年后還不提供,方城縣人民醫院置法律于不顧,置醫德于不顧,顛倒是非,黑白不分,為所欲為,使李長鋒遭受巨大的身心打擊,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,為社會安定和諧埋下安全隱患。 請求各級領導,社會媒體予以關注,追究方城縣人民醫院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,還李長鋒珍斷膠片,歸還公道正義,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,李長鋒已在方城縣法院立案,請求方城縣人民醫院賠償李長鋒的一切身心損失,祈盼開庭結果。
本網對李長鋒反映的事繼續關注處理結果。